導言:體育小鎮在各地火熱建設中,但建設運動休閑特色小鎮,如果只有硬件沒有軟件,小鎮的興奮點不多,人氣不旺,還是活躍不起來。有的小鎮只有賽事、活動,卻缺乏相應的軟件規劃和運營,這樣的小鎮能持續生存嗎?我們請到大地風景文旅集團旗下北京大地風景旅游景觀規劃設計有限公司副總規劃師楊朝睿為大家解惑。
核心在于運動休閑
講到運動休閑特色小鎮,有個概念需要要澄清一下。一方面現在全國各地都在如火如荼地打造體育產業。另外一方面,其實全國在某種意義上來說(除了上海和北京有一些體育產業已經形成)和國際上的一些西方發達國家相比,之間的差距還是非常大的。
在這種情況下,國家出臺了兩個政策,支持運動休閑特色小鎮。第一個政策是在2016年出臺的,住建部發改委財政部聯合出臺的《關于開展特色小鎮培育工作的通知》。運動休閑特色小鎮,在某種意義上是可以去申報特色小鎮。但是另外一個更重要的政策是國家體育總局在2017年出臺的《關于推動運動休閑特色小鎮建設工作的通知》(→政策原文),這是由國家體育總局提出來的,截止到2017年,已經有96個(→具體名單)小鎮掛上了運動休閑特色小鎮的名號。這說明了什么?這說明國家從運動休閑體育層面上,從原有的舉國體育在向全國體育發展,以前是重視金牌數、運動員,現在更多的是關心全民素質。
當國家GDP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旅游和體育、健康、康養漸漸被大家所關注。這也說明一個問題,就是在人們在滿足經濟需求后,對健康的需求越來越大。有一個數據可以說明這種關聯,在西方發達國家,25%的人均收入是花費在體育和體育相關的事情上,比如買裝備、去滑雪、參加馬拉松等比賽。
而我國現在的平均水平只有5%。雖然我國現在的GDP與發達國家相比并不弱,但是人均GDP是相對比較低的。而北上廣深這些一線城市,包括一部分的二線城市,其實人均收入相對都是比較高的,但它的體育支出還是非常低,這其實是我們面對到的一個問題。
另外一個問題是,現在大家在做體育運動休閑小鎮的時候,容易把這個小鎮做成了一種體育賽事小鎮,或者說叫體育活動小鎮,這和運動休閑特色小鎮,其實是有脫節的。
問題在哪?運動休閑特色小鎮,它是以全民化參與體育運動,來拉動體育產業,用體育產業來實現包括健康產業等一系列外沿產業的拉動。“核”是運動休閑而不是賽事活動。現在很多地方往往喜歡引入賽事,像F1、滑雪的賽事,現在很多地方包括張家口、長白山,他們做了很多種專業的雪道。
并不是說這樣不好,但是從運動休閑特色小鎮的角度來,它其實有很大的問題。問題有兩方面,一方面很多賽事的設施、賽道一上來,都是想往國際賽事級別來去做。這種投資量是非常大。而老百姓參與的時候,他們的需求量其實沒有那么大。那么這個資金的缺口,就得從其他地方去補充。有的靠地產,有的靠當地政府。無論是PPP模式也好(當然現在的PPP,國家也出現了往回拉的趨勢)還是從政府稅收也好,都要貼補很多的資金進來。這個時候很多的政府就會面對一種進退維谷的狀態。一方面,大家都覺得體育是一個很好的藥,又是朝陽產業,又是健康產業,又對老百姓有好處,我們愿意做。
另一方面談到投入,沒有回收是大家都比較擔心的,怕給自己加一個包袱,后頭的發展容易受到限制。這兩方面的矛盾使得現在很多地方在開展運動休閑特色小鎮的時候,更多的是把運動休閑特色作為一個名號、作為一個活動、作為一個宣傳、作為一個品牌在拉,而不是作為一個產業在拉,這其實是真正特別麻煩的一個事情。
落腳點在于規劃和孵化
運動休閑小鎮的主要落腳點一個在規劃,一個在孵化。為什么從規劃、孵化兩個出口來講呢?規劃口,如果從特色小鎮的打造層面上來說,發改委和住建部提出的更多是趨向于空間建設、產業扶持等等一系列的內容。但是國家體育總局提出來的指導思想、原則申報材料就比較明確了。
國家體育總局要求各地在申報的過程中,要提出五個比較重要的點,第一個就是自然與生態,從鎮區風貌、鎮區自然環境、鎮區生態等方面進行闡述。第二個就是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從道路、公共設施、體育服務三方面進行闡述。貧困落后地區應增加脫貧攻堅的一些內容。第三個就是體育工作,和傳統特色小鎮不完全一樣,國家體育總局提出來的,包括體育工作,運動休閑業態。體育工作指的是從體育健身設施、體育賽事活動、群眾體育組織機構、群眾體育管理架構、科學健身指導等方面進行闡述,還有運動休閑業態,從運動休閑、產業發展、運動休閑文化傳承、運動休閑文化氛圍打造等等方面闡述,還有體制機制,從發展理念、規劃建設、社會管理、體制機制等方面進行闡述。
我覺得這個就特別好,為什么呢?我們在說一個小鎮打造的時候,政府、投資口,還有規劃口,就是設計單位,大家想的都是形態上、空間上這方面的內容,但是運動休閑小鎮要真正做起來,其實需要老百姓參與,需要很好的機制、體制,包括很多的推進活動的計劃,這個是內在的,這才是真正能夠形成一個區域的體育氛圍,把現有的這種體育的模式化轉化為體育的生活化。
關鍵在于三方合力
舉個對比例子,在阿爾卑斯山的勃朗峰,每年都能夠吸引大量的游客前來滑雪、登山,它這種小鎮在某種意義上才是真正運動休閑小鎮,小鎮所有產業都是為滑雪服務的,包括餐飲、住宿、滑雪所有的相關器材的出租和出售,光靠出租出售的量,基本上就能夠維持整個小鎮運營,所有的工作人員都是為滑雪者服務。
與此類似的有長白山。但長白山又比較特殊,像萬達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失敗的,前兩天我們看到新聞中,提到它長白山滑雪的入不敷出,包括shopping mall也倒了,里面的高爾夫、別墅都是賠錢的,沒有人。沒有人的主要原因,就是這個地方聚人氣一般是舉辦大型活動,但大型活動一年的場次是有限的。讓人們在這個地方生活化的去滑雪,消費又太高。它這邊的酒店當時要建11個五星級酒店。于是游客要去這里,無論是交通成本,還是住宿成本都是非常高的,老百姓想普通消費其實是比較難的。
除非要住到周邊去,但是那種產品,由于不是集團化運作,就特別low,所以與勃朗峰形成了一個非常明顯的差別,是真正專業的人來這滑雪,他是帶著設備來的,因為可選的設備并不多,只能在酒店里租,或者是幾個雪站,都是完全壟斷的形式,完全沒有民間化。所以專業人士的這種需求量,其實是對于長白山滑雪產業的帶動是很低的,他可能在北京、在上海把裝備買好了,過去只是玩一玩。
但是如果游客到阿爾卑斯山上的時候,可以挑不同的滑雪板,可以到不同的商店里去比價,還可以在不同的商店里去請教練。游客所住民宿酒店的老板,有的就能教人滑雪,費用很劃算,給游客一種生活化、舒適的運動休閑感受。
為什么說這個事?不是說別人做得好,我們做的不好,而是勃朗峰已經把這種事情深入到民間了,它不再是集團化運作了,我不是反對集團化運作,我認為集團化運作一定是個發動機,一定是個核,它帶動了地方的氛圍,比如萬達去舉辦一個活動,無論是長跑也好,滑雪也好,它是有能力和張力的,但是讓鎮上的老百姓自己去組織就很難。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的建議是由企業、政府提供場地,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包括體育局,當地的體育人士,都可以聚集起來,以活動賽事組織為主,企業投資以體育帶動為主,老百姓以體育生活和參與為主。三方一起努力,一方面建立體育環境和體育設施,另一方面建立體育生活、體育休閑,這兩方面組合在一起,才能夠形成真正的體育運動休閑小鎮。
文旅產業投資的平均回收周期是8年,體育投資的回收周期非常長,如果打造運動休閑特色小鎮,純靠原有的地產模式、資金投入或政府扶持,其實非常難的。那么應該怎么做?政府和企業組織和安排賽事活動,然后讓大眾一起來共創共建,拉動整個產業去發展。讓包括當地的超市、商店所在的各種行業,通過資源互換的形式,讓眾人或志愿、或參賽、或觀賽地參與進來。當然這樣的組織安排運營需要經驗,我國在這方面的經驗其實是非常少的。主要是因為我國發展體育這么多年以來,一直以賽事體育為核心,以成績為指標。現在想從成績轉化成生活,從成績轉化成效果,這需要一個過程。
癥結在于因地制宜和融合
從規劃的角度上來說,一方面要考慮到本身的一些體育設施,另一方面還是要結合原有的地形、原有的環境、原有的場所去考慮適宜的體育內容,這個是非常非常關健。很多地方覺得,現在這個企業能引這個F1我就做F1,其實那個地方要建賽道,各方面平衡起來,可能造價很高的。還有多的地方,它規劃范圍內有基本農田,這個時候又要去調整基本農田,違規去做一些事情,這個就很難了。但是這個時候如果去搞馬拉松賽,搞其他的比賽,或者這邊有沙灘,搞沙灘排球、沙灘足球等等,這些賽事就比較合適,因此還是應該因地制宜的去規劃體育內容。盡量要避免能引入什么資源,就做什么,否則投資端是平不掉的。第一是因地制宜,第二是從回收的角度來看,體育的回收一定從體育上是找不回來的。
旅游的回收從旅游上是有可能是能夠回收的,通過門票、親子活動、纜車、電瓶車交通、商店的售賣,景區是能夠平衡的。但是體育是真的平衡不了。要是讓人去跑馬拉松,交上個100塊錢、200塊錢甚至500塊錢,一般是可以接受的。但是讓人花5000塊錢去跑步,那他們可能就覺得哪個公園不能跑,這就脫節了。所以更多的體育一方面要節約最開始的投資成本,壓力越小,后期的回收其實是越容易的。在這種情況下,從剛開始在規劃運動休閑特色小鎮的時候,我們一定要減少浪費。比如要做一條路,這本身就有一條路,有人行道、鋪裝,按照體育運動休閑的規則去打造,當地其實沒有增加額外的費用,這種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如果是單獨的把路拉出來,專門修一條環形自行車比賽用道,這個就容易長期閑置形成資源浪費,像2008年奧運會建的大量場館其實靠國家的補貼去維護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建議在規劃的過程中,能夠把運動休閑的內容,結合著城市規劃和城市的基礎建設融合在一起去做。
重點在于羊毛出在豬身上
另外一方面還是要考慮運營。運營就是國家體育總局提出的創建運動休閑特色小鎮中的體制、機制、體育工作,這方面資源一定要整合,要從政府層面上、從企業層面上,要想清楚負責哪幾個項目,負責到什么情況,然后更多的機制是什么樣的。想清楚具體需要什么后續的支撐,有的需要裝備、有的需要道路和環境、有的需要場館、有的需要體育的宣傳推廣,這是不同的。有些地方搞馬拉松,馬路上就可以跑,只要進行汽車的管制,那么后續主要做的就是品牌營銷,而不是說專門把原有的汽車馬路給它改成馬拉松專用道,這就沒有必要了。所以在這些情況下,還是要把體制、機制這種軟件的設立能夠想成一個閉環。
總結來說,一方面在規劃層面,要盡可能地減少體育設施、硬件投資的投資,另一方面在軟件上還是應該多花錢,把精力、財力、人力、物力全部花在組織人群活動、提高人們的意識形態,包括品牌輸出上。在這個層面上,小鎮如果有了生活氣,拉起來的話,無論是從房地產也好、設施也好、景區也好,還是消費也好、餐飲也好、老百姓就業也好,都能夠發展起來,這才是真正的一個體育產業。而不是將體育產業看成是二產或者三產,一個制造業,一個服務業,這個是不對的。
體育特別特殊,如果說文旅或者說旅游某種意義上是服務業的話。體育更多的是一個參與行業,是要大家去參與,它所外延的其他的產業可能是三產的,可能是二產的(二產就是設備的加工制造),還可能是一產的。(比方說體育休閑的過程中,所需要吃的這些東西可能要特殊、要有機、要適合于健身)總體來說,還是要明確一點,申報國家住建部的特色小鎮也好,申報體育總局的運動休閑小鎮也好,核心還是要把運動休閑體育和賽事體育要掰開,把投入跟盈利掰開,千萬不要想著做五毛錢,掙一塊錢,這一塊錢一定是投入的五毛錢里面出來的,可能是羊毛出在豬身上或者在其他的地方來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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