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后的第一代導游從業人員,服務于國家的政治外交,為促進中外交流做出了積極的貢獻,那時的導游工作者雖然比較少,但卻得到了社會的認同,被譽為“民間外交家”,是名副其實的陽光職業。
但隨著我國旅游行業的高速化發展,導游群體的市場化,與我國蓬勃發展的旅游行業相比,導游從業隊伍本應是旅游業的重要生產力,但如今導游的聲望急劇下降。社會地位不斷被邊緣化。旅行社之間激烈的市場競爭,出現在各大媒體版面上的導游不再是贊譽,一些無德導游的違規行為被媒體曝光,經過多次疊加的負面報道和大肆渲染致使導游這個身份被帶上了有色眼鏡,游客從報上團開始就對導游的任何活動都持有懷疑態度和抵觸情緒。這個本應陽光的職業,但是如今卻是非不斷,引起矛盾的主因就是購物問題,購物問題是縈繞在旅行社和游客橫在心里一把去不掉的利劍。
為什么購物問題總是在旅行團中揮之不去的一道坎,那就要從這個行業的整體運營規矩開始,入了一個旅行團就如同進了江湖,江湖險惡要懂規矩,我們就先來探究一下旅行社“行話”。
首先要從低價團說起,旅游法實施近兩年來,“低價團”“零負團”現象確實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由于市場惡性競爭的激烈,一些“野雞團”更是打著低價的幌子肆無忌憚的宣傳,相關部門對超低團費監管乏力,一些“低價團”現象在有些地方又有“死灰復燃”跡象。使處于旅游行業利益鏈末端的導游從業人員,正承受著巨大的生存壓力。
究其旅行團遭遇導游強制購物根源,還是由于行業的不正規和導游無保證的體制造成的,,導游從接了團之后,就是帶著虧空的,舉例來說,游客報了一個兩日團,團費是180元交給旅行社,旅行社首先要交給景點的費用100元的團費,這個費用甚至低于接團成本。而導游在接這個旅游團時,首先必須給地接旅行社填補每人80多元的虧空,這被稱為“導游押金”,業內又稱“人頭費”,這筆費用旅行社是不予退還的。同時,導游還要向旅行社繳納一定的委派單開單費。
因此導游在接到這個團的時候就是在虧本運營的,所以就出現了這個詞“賭團”,賭的就是整個團的消費能力。而“賭注”則為游客是否能按計劃進購物店購物或參觀自費景點。這也就不奇怪為什么導游會游客強制購物了。以下就是旅行社行業中的部分“行話”。
上團:導游接了旅行社的團。
人頭:只要導游“上團”,旅行社不但不支付導游費,而且根據人數,導游要向社里交錢。“人頭”多少不等,廣東及東南亞的游客較高,每人30元。在另一種條件下,“人頭”是指導游把游客領進一些旅游定點商店,進店購物停留了1小時左右,店里會根據客人的人數按每人10元到35元給旅行社和導游付錢,無論游客是否購物都要支付。
流水:就是進店購物的回扣。但人頭和流水導游大多只能選一種,有點像賭博,要憑導游的經驗,購買力強的選流水,可是風險大,反之選人頭,風險小,旱澇保收。
水單:記載流水的憑證,定點商店憑水單返傭,部分導游拿水單向社里交賬。
車停:旅行車停在購物店門口會有停車費,客人買不買東西停車費都會有,但不同的團隊停車費也會不同,一般是一二百元。
冒泡:產生購物。
大餅團:根據旅游團購物能力的差別,旅行社和導游基本上有個劃分,最好的團用大餅來形容。
甜餅:指廣東、港澳的游客,因為比較容易“冒大泡”,也就是高額購物。
咸餅:指湖北、東北的游客,因為這種團有特別好的也有特別差的。
苦餅:指安徽、河南的游客,因為消費能力普遍不高。
扎店:到有回扣的旅游定點商店購物。
加點兒:旅行途中臨時增加收費的旅游項目。
踩幾腳:是指扎了幾個店。
咨:到一些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醫療咨詢,然后收取游客買藥的回扣,有句行話“三腳不如一咨”。
簽字:導游當著游客在景點買票,再找個機會一個人到售票處,由售票處出具買票總額的條子,找負責人簽字后,到財務處領回扣。
切票:吃內賓和外賓票、成人和兒童票之間的票價差。
導服:導游服務費,就是小費。
通過上面的這些“行話”,還會驚訝為什么要購物了嗎?到底這個“陽光職業”怎么了?
百科上給出的導游的定義是導游主要分為中文導游和外語導游。其主要工作內容為引導游客感受山水之美,解決旅途中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并給予游客食、宿、行等方面的幫助。但是這似乎與現在報導導游時間中最長出現的“誘導”、“強制購物”“辱罵”、“毆打”等關鍵詞大相徑庭。
陽光職業的職業處境
有媒體披露,上世紀90年代初,我國開始進行導游管理體制改革后,越來越多的導游脫離旅行社成為社會導游、簽約導游或掛靠導游。這些導游分別隸屬于不同的旅行社或掛靠在不同的導游服務公司(中心)。由導游服務公司管理的兼職導游約占70%。 按照旅游法相關規定,旅行社應當與其聘用的導游依法訂立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但各地許多導游都是掛靠在導游管理服務公司名下,服務公司是托管機構,不可能為導游繳納社會保險。無基本工資、無三險福利、無最低保障,導游還要另交管理費、社保費、入會費等零零散散的費用。兼職導游就屬于“三無”類型的弱勢群體,因此購物回扣是導游最主要的收入來源。
重塑陽光職業的幾點建議
首先,要加強對旅游市場的整頓和規范,重塑導游陽光形象
堅決打擊“零、負團費”等違法經營,宣傳和引導旅游者理性消費,引導游客自覺抵制超低價旅游產品,從源頭治理惡性的削價競爭。推廣品質旅游理念,更新游客的旅游認識,鼓勵旅行社在開發新產品、提升產品品質、挖掘產品內涵上多下功夫,而不是參與惡性的低價競爭中。
提高我國導游人員整體素質,改變導游人員登記結構不合理現象,優化導游隊伍結構,實現導游旅游服務市場的多層級供應,規范導游行業獎懲制度,對導游隊伍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批評懲戒,同時進行優秀導游評比,激發旅游人員的分發向上的精神,重塑旅游職業魅力。
其次,完善導游等級制度,優化導游隊伍結構
我國的導游等級制度與職稱制度已完全脫鉤,職稱體系中根本沒有導游等級這樣的序列,其僅僅局限于旅游行業內,沒有得到社會的認可,也就是導游等級與導游本身的利益基本沒有任何的聯系,即使有些導游掌握了相當的豐富經驗卻始終處于初級導游行列,這也會導致整個行業的高離職率和從業人員素質的良莠不齊。因此,創造推進導游職業終身化的良好政策環境,激發導游人才從事導游職業的捏在原動力。
最后,提升旅行社人力資源管理水平
制定富有激勵性的績效薪酬制定,從而激發導游人員的工作熱情,完善針對導游人員的社會福利保障,解決導游人員的后顧之憂,為旅行社的長期發展提供動力源泉。對導游人員實施親情管理,增加人文關懷,增強導游人員對旅行社企業的依賴,保證旅游隊伍的穩定性。
作者:范臨
來源:大地風景旅游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