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旅游養老目的地開發對策
旅游養老目的地集醫療救護、生活照料、精神贍養、旅游度假功能于一體,專項治療中心搭建醫療養生平臺,體檢康體養生唱戲,捆綁療養地產物業,開發康復療養主題的旅游產品。
4.1增強基礎設施便利性
旅游養老目的地的醫院、養老院、老年大學、老年公寓等為老年人提供社會服務保障的機構應投入一些保障老年人的安全設施設備,確保一旦發生事故可以第一時間進行搶救,同時還要加強通訊設施設備以及周圍基礎設施等的建設。
4.2開發適合老年人的旅游產品
充分利用當地旅游資源,開發適合老年人的并具有地方特色的消閑活動與康療產品,本人認為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溫泉理療。溫泉具有殺菌、消炎、消除疲勞等作用,特別是對老年人易患的關節炎、高血壓、氣管炎等多種慢性疾病有顯著療效。單獨修建為老年人開放的溫泉,把溫泉與中醫理療相結合,真正為老年人服務。
(2)田園休閑。老年人租住田園農家,進行耕作、采摘等農家休閑活動,在欣賞鄉村自然風光的同時參與到鄉村特有的勞動中,返璞歸真,心情舒暢,自然能起到養生的作用。
(3)山水觀光。徒步登山、竹筏泛舟、吟詩作畫是老年人熱衷的活動,欣賞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擁抱祖國的壯美河山,在山水中感悟生活。
(4)宗教旅游。我國宗教文化源遠流長,博大精深,宗教本身可以令人修身養性,老年人參加各種宗教活動,充分感悟宗教圣地的絕妙與神奇。
(5)高爾夫運動。高爾夫運動為交際會友提供了場地,而且運動緩和,適合中老年人。高爾夫練習場對消費者消費能力、硬件配套要求不高,擁有較高的收益以及較低的投入,是高爾夫投資者傾慕的產業方向。
(6)濱海度假。海是生命之源,歷經滄桑,再尋生命之初,徜徉大海,觀海上日出,踩沙灘,吹海風,吃海鮮……
4.3建立規范的管理體系
由于老年人在身體、思想及生活習慣等方面的特殊性,在開發旅游養老市場時必須認真分析老年人的需求特點,為了更好地為老年人提供服務,必須建立規范的管理體系。政府部門應出臺相應的政策法規,保護老年人的權益,在進行規劃時,注意投資老年人所需的設施,為其旅游養老提供方便。企業也要合理定價,確保優質服務。
4.4培養具有專業素質的護理人員
如果養老機構的服務人員只能為異地養老的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的住宿、膳食和簡單的服務是遠遠不夠的,必須提高服務者素質,讓異地老人感覺和在家里一樣。在異地老人入住時要求提交一份詳細的體能健康報告,護理員根據康復計劃為老人配餐,營養熱量等都要有嚴格的標準。這就要求服務者有很強的責任心和極大的耐心,并把自己的角色定位為異地老人的子女,才能為異地老人提供優質服務。
4.5建設旅游養老目的地信息系統
現在是信息化時代,養老[FS:PAGE]也要信息化。不該是讓自立老人在養老院得到事無巨細的照料,而應是在系統支持下獨立完成力所能及的生活和活動過程。這就要求旅游養老目的地要建設完善的信息系統,除了將老人的體能健康報告錄入計算機管理系統外,還要給老人建立遠程親情聯系,讓子女可以隨時了解老人的健康狀況,老人在閑時也可以在系統里定制一個私人檔案,添加兒時回憶、存放家人照片,讓老人在養老院也能跟上時代的步伐。信息系統還要包括當地政策、法規及目的地相關信息,為在這里養老的人們提供便利的同時,也起到宣傳促銷和對外交流的窗口的作用。
5.旅游養老目的地運營機制
5.1盈利模式
旅游養老目的地除了作為普通旅游目的地盈利之外,其特殊性在于作為重要環節的養老地產的盈利模式。養老地產的開發要建立綜合性的盈利模式,即:“居家養老住宅銷售+養老地產持有經營+綜合性商業租售運營”,形成一個完整的產業體系。
(1)居家養老住宅銷售:通過招拍掛取得的土地為載體,以商品住宅開發銷售模式進行運作。
(2)養老社區持有經營:宜運用集體建設土地、工業用地、公建配套用地等土地成本低廉的土地進行建設、運營,不需要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對建成的物業持有運營,可通過收取會員費、出售使用權等形式獲得收益與回報。此部分可選擇注冊“民辦非企業單位(類似非營利機構)”獨立運營,以爭取政府相關政策和社會的支持,如土地政策、稅收或金融方面的支持。彰顯企業的社會責任感,進而提升企業的社會形象與地位。
(3)綜合性商業租售運營:包括酒店、購物中心、醫院、康體娛樂中心等,需根據社區規模、服務人群等,對商業物業租售價值進行分析,對于經營和銷售價值比較高的酒店、購物中心等,宜按商品房開發模式進行運作;對于配套服務型物業,需長期持有經營不宜分割者,宜采用集體建設用地等成本低廉的土地進行配套的投資建設。
5.2政策保障措施
旅游養老目的地的建設需要旅游機構、民政部門的介入,需要老年部門和其他社會力量的參與,也需要通過市場運作實現其健康發展。政府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發展養老機構,包括供地優先制、收費開放制、規費減免制、稅費優惠制、項目扶持制、培訓免費制、服務補貼制等政策。堅持從實際出發、因陋就簡的原則,堅持邊辦邊批、寬進嚴管的原則,在審批中輔導,在輔導中成長,在成長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為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創造寬松環境,調動投資者的積極性,幫助創業者,特別是下崗職工,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業,規避風險,追求低投入、高產出的效果,達到政府、社會、投資者三贏的目標。具體政策建議如下:
(1)土地政策優惠
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鼓勵旅游發展和社會化養老政策,對目的地用于建設非營利性康療養老公共設施的休療養用地,采用直接劃撥的方式供地;對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優先辦理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手續,對其它建設用地,提供減免土地出讓金或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等優惠政策,并優先安排年度用地指標。
(2)基礎設施建設支持
政府給予目的地對外連接道路、景區內部干線道路、供水、供電、綠化等基[FS:PAGE]礎設施建設配套支持。
(3)專項資金支持
積極爭取國家預算投資、國債投資、國債轉貸、國貸貼息資金,列入旅游發展專項資金、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養老服務業專項資金扶持計劃,對目的地開發建設提供資金補助或貼息貸款。按照省市養老優惠政策給予養老床位的運營補助。
(4)稅費優惠政策
按照國家和地方政策許可范圍內,對征地管理費、營業稅、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稅費,按照最大優惠政策執行。目的地用電、用水、管道燃氣、通信,按居民使用價格標準執行。
(5)其它相關政策
積極申請將項目列為中華慈善總會的“夕陽工程”、福利彩票的“星光工程”等公益工程的扶持對象。